在外商驻地(南宁明园新都酒店)专设项目洽谈馆,接待前来咨询政策及洽谈项目的中外客商。投资项目洽谈活动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
(六)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按所签合作项目重要性及金额大小分两个层次进行。大型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签约仪式由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中外商投资项目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国内合作项目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其余项目的签约仪式由各地市自行组织。
(七)东南亚经济论坛活动。
地点设在自治区人大会堂。自治区党政领导、区直各有关部门、地市代表团领导参加,并邀请境外、区外代表团代表参加。
(八)小型专场招商项目洽谈会。
邀请国外商会、公司或侨领组织代表团出席洽谈会。针对其提出的要求及所感兴趣领域,组织相应的区内企业在洽谈室与外方进行项目专场洽谈,同时组织外方团组参观广西成就展和各地市展厅。专场洽谈会是大型洽谈会中的“会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洽谈会的项目配对率,更好地为到会外国客商服务。
(九)参观活动。
为丰富到会外商会间活动内容,达到更广泛宣传广西的目的,除参加“2002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文艺活动外,可以分别组织外商参观自治区计委五大经济区规划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外商意愿和各地市情况,还可由各地市统一组织外商在南宁市活动结束后赴地市考察。
六、会议规模及展馆设置
(一)参会代表人数:约10000人,其中邀请海外、境外客商,国外驻华机构代表约1000人,区外参会代表约4000人,区内代表约5000人。
(二)展馆设置:本次洽谈会设室内展位约870个,室外展场面积3000平方米。
七、组织领导机构
设立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经贸委和外经贸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组委会的决定事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接待处、展销处、洽谈处、论坛处、宣传处、保卫处,人员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及秘书处、展销处设在自治区经贸委,接待处设在自治区接待办和自治区经协办,洽谈处设在自治区外经贸厅,论坛处设在广西社会科学院,宣传处设在自治区新闻办公室,保卫处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各处的主要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