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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明德花园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明德花园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费调发[2002]80号 2002年8月6日)


陕西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德花园大厦物业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所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进行审核,并参照同类物业的收费水平,现将你公司开发建设并实施前期管理的明德花园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平方米(高层建筑面积,下同)0.40元,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5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2.00;物业维修养护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0元,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00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40元。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上述收费按中准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在10%的上下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交通工具室内保管费:小型汽车每月每辆150元,临时停放保管车辆白天每次每辆6元,夜晚每次每辆8元;摩托车每月每辆20元;自行车每月每辆3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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