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3年度《浙江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2]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政报》是省人民政府机关刊物,行使政府公报的职能,是发布省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长期以来,《浙江政报》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运用,切实做好2003年度《浙江政报》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浙江政报》在宣传政策法规中的作用。《浙江政报》自1949年创办以来,一直以传达政令,刊登和发布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宗旨。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要求政府要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企业和人民群众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企业和人民群众也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向企业和人民群众传达国家和省里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浙江政报》作为一份具有法规性、政策性、指导性的政府出版物,有着十分广泛的服务对象。扩大《浙江政报》的宣传和运用,就是扩大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要把《浙江政报》的宣传重点转到广大基层单位、企业和人民群众上来,使更多的读者了解和运用《浙江政报》,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浙江政报》发行工作的落实。《浙江政报》是省政府的公报,是省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做好政报发行工作,是做好政府政务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政报发行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认真部署,履行职责,落实人员,扩大订阅范围,落实征订任务,确保《浙江政报》在本地的发行覆盖面。各地要把向企业宣传发行《浙江政报》作为重点,使更多的单位、个人了解《浙江政报》,更好地学习和运用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浙江政报》明年的定价和发行方式不变,各地邮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浙江政报》的征订和投递工作,确保刊物出版发行的时效性。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布置、发动、征订。有关具体事宜,可与浙江政报社直接联系。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的政报征订工作,仍由浙江政报社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