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沙坪坝区
会山景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渝价[2002]478号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重庆特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会山景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同意你司会山景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高层电梯房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52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73元),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平层上下浮动不超过10%;错层上下浮动不超过15%;跃层住宅上浮不超过20%。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供水设备房、强电设备房、设备层通道、电梯间、外墙、厕所、门厅、水箱、冒厅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