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同名同址用户安装了2个用户盒的,免收有线电视分机的收视维护费;2个以上的用户盒按每个用户盒加收60%的收视维护费执行。机关、部队、学校、各类经营企业等团体用户,收视维护费参照以上标准并结合实际收视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取消报停费、再开通费。对按规定申请暂停使用有线电视的用户,报停期间按每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15元的标准收取网络维护费。报停后申请恢复开通的不再收取安装开通费。
4、端口迁移费。凡用户申请迁移有线电视端口的,按增装一个用户盒的收费标准收取端口迁移费;非用户原因迁移端口的,不得向用户收取此项费用。
四、凡符合条件调整收费标准的地区,对五保户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特困户,其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仍执行每月每户11元的标准。
五、关于服务质量要求问题。
1、确保传输频道数量。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应确保将包括必传频道(见附件一)在内的35套以上的节目送入当地用户,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传播的节目中插播或覆盖广告。对在传输的节目中插播或覆盖广告的,或没有完全将必传频道送入当地用户的地区,各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经核实报省,其收视维护费按每户每月降低2--3元的标准执行。
2、提高有线电视收视效果。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应保证传输的有线电视信号质量优良,及时排除网络故障;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造成信号连续中断2天(不含2天)以上,影响用户收看有线电视的,应按比例扣减其中断天数的收视维护费。
3、改进收费管理方式。有线电视收费属重要的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不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管理。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应遵循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主要内容参见附件二),收视维护费原则上按一年两次收取,开通了可寻址系统的地区要逐步实行用户按月交费。用户自愿的,预收时间也可按年度收取。
六、收费管理权限问题。有线电视收费的审批权限在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除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类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立诸如报停费、拆装费、传输费(按省际对等原则处理的除外)、落地费、广告补偿费等任何收费项目,更不得越权提高收费标准或截留干线网建设维护费,违者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降低其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
七、切实加强收费监管。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管理职能,及时受理和查处有线电视用户的投诉,特别是要依法加大对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以及无资质传播有线电视并收费等损害用户权益、扰乱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有线电视收费行为规范有序。省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有线电视服务的监管,向社会公布监管电话,及时受理用户对有线电视服务工作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