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8月26日至9月16日)自查自纠:各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自下而上对自身收费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国家和省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收费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结算清退多收费、乱收费的款项,并于9月16日提出自查总结报告,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阶段(9月17日至10月27日)检查验收:各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对校、县对乡、市对县逐级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总结经验。10月17日--27日,省教育、纠风、价格、财政等部门对各省辖市的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四、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证这次专项治理达到预期的目的,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搞好专项治理的关键。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教育局长要同本县中小学校长签定。年初已签定过责任书的,这次要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生乱收费的学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范围,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恶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持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按照三部委《教育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从今年下半年起,要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实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把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如实向社会、学生和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民主管理。省教育厅近日也将制作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主要规定的公告,发往各市、县(区),各地在秋季开学前要把公告张贴到每一所中小学校。2002年秋季开学,在校老生继续使用中小学收费“明白册”,做到规范填写,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家庭存放;2002年入学新生交费统一使用“河南省九年义务教育收费登记表”,学校要认真填写收费金额,由交费人签字,一式三份,班主任、学校、乡镇教育助理各保存一份,增加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治理重点,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擅开口子,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姑息。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秋季开学前重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反映重要问题,特别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群众意见很大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有选择的进行公开曝光,通报全省,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乱收费的款项,按规定该退还学生的要坚决退还,该没收上交财政的要坚决没收上交。同时,继续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有乱收费现象的学校校长不能评先和晋升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