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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深化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规范专门业务培训内容,重点抓好窗口行业的培训,带动其他行业的培训。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应结合本系统、本专业的特点,在本规划期内,至少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对本系统公务员进行一次专门业务知识轮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3.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从2002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公务员中普遍开展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全省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4.加大中青年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围绕“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职位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和目标,抓紧培养一批精通现代管理知识和具有专业化知识,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公务员。有计划地选派政府机关中有培养前途,年龄40岁以下,素质优良,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到福建行政学院参加脱产学习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使他们进一步拓展思路,开阔视野,补充知识,提高能力,加速成长,成为能够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的后备人才。
  5.配合机构改革,开展分流人员的学习培训。针对全省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特点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要求,组织分流人员进行以定向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分流人员素质,充实到各行各业。
  6.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根据国家人事部西部人才资源开发的计划和《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总体设想》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十五”期间为西部省、区培训300名副处级以上骨干公务员,加强东西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和人才的合作交流,为西部大开发服务。
  7.积极开展公务员学历教育。根据全省公务员队伍文化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的现状,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有计划地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05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45岁以下公务员基本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力争达到95%,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县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60%以上。鼓励在职公务员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历,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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