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
落实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向农村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
(粤计生委[2002]55号 二00二年八月十九日)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市计生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国计生发[2001]1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有效地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认真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对推动新时期我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充分体现党和人民政府以人为本、为广大人名群众地根本利益出发的思想,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对管理对象的有效激励和制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有利于解决和用好计划生育经费。因此,各级计生、财政、卫生、物价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在政治高度,作为贯彻《条例》的重要内容,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二、调整我省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为: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符合政策的复通术。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以下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结算标准:
(1)放、取宫内节育器:30元/例,不含节育器费;
(2)人工流产术(负压吸宫):85元/例;
(3)人工流产术(钳刮术):150元/例;
(4)中期妊娠引产术:500元/例;
(5)药物流产:80元/例,不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96元/例,不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200元/例,不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100元/例;
(9)输卵管复通术:2000元/例;
(10)输精管复通术:1550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