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鲁办发[2002]7号 2002年9月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战斗力,加快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1年冬季以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组织乡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全省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已经结束,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结束。总的看,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但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领导措施不力、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还有少数村情况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换届选举工作难度较大,没有如期完成换届工作;有的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没有及时抓好巩固提高工作。我省是农业大省,富民强省的基础在农村。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建设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乡村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切实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善始善终地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