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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2年度《会计证》年检通告

  (四)年检、换证条件和考核内容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持证人员,其《会计证》或《临时会计证》或《资格证》
年检为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恪守会计职业道德;
  2、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人员,需完成200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内容的培训,取得《学习证书》;
其他企业、单位的人员,需完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内容的培训,取得
《学习证书》。
  (五)年检、换证须提供的资料
  1、填写《2002年度〈会计证〉年检、换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提供《会计证》或《临时会计证》或《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参加200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培训取得的《学习证书》
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25mm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六)年检、换证程序
  持证人员填写《申请表》后交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由所在单位集中送主
管单位初审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换放《资格证》。
  (七)市属及外地驻穗单位人员《申请表》的领取
  1、市属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逐级向所属单位的持证人
员发放《申请表》;
  2、在我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持证
人员可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本人分别到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地址:广州大道中
293号广东外商活动中心五楼E室、电话:87370982)、广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地
址:较场东路5号较场商贸大厦八楼、电话:83831094、83811496)、广州市工
商业联合会(地址: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24楼、电话:87627764)领取《申
请表》;
  3、在广州市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持证人员,在市协作办公室注册登记
的外地驻穗机构持证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分别到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电
话:83300707)、市协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3484853、83484855)领取《申请
表》;
  4、个人档案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的持证人员,市属无主管单位及其他
外地驻穗机构持证人员可分别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地址:天河路104号西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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