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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太原市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3、加快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李世民、杨业、白居易、罗贯中、傅山等历史文化名人效应,创文化旅游品牌。实施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整合旅游景区、景点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做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晋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塑造以晋阳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新形象。加大晋祠——天龙山——晋阳湖旅游区、双塔寺——城区旅游区、崛山围山——柳林河——森林公园旅游区、清泉湖——白石沟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区域性联合,拓宽客源市场,逐步形成以太原为中心,连接全省各景区(点),辐射周边省、市旅游区的新格局。积极扩大对外宣传,搞好旅游策划、促销和市场开发。开发旅游专线,组织爱国教育游、三晋民俗风情游、古城观光游、生态农业游、古建筑游、晋祠祭祖游和休闲渡假游等特色旅游。
  (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
  1、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进一步挖掘服务业安置就业的潜力,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调整市区用地结构,鼓励“退二进三”,逐步迁出或关闭污染严重、占地多的工业企业,在退出的土地上优先发展服务业,以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鼓励非国有企业兴办服务业,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务中介组织,为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2、鼓励富余劳动力从事服务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从事服务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乡镇转岗干部、复转军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服务业领域创业和就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的,要简化工商登记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把发展小城镇服务业作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减轻城市就业压力,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
  1、加快服务业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鼓励和支持企业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服务企业集团,扩大服务业企业的规模,形成一批拥有服务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经营。
  2、推进部分服务领域产业化。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部分服务领域产业化进程,实现由“政府办”向“社会办”的转变。政府部门要做好有关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都要实行产业化经营。非营利性机构也要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组建报业、广播电视等集团。积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推进市场化运营。
  3、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在对后勤服务机构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理和评估后,允许将其中一部分以国有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新组建的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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