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建设系统
设区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办法[2002]102号)
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房管局、园林局、厅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河北建工集团:
按照我省“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提高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省建设厅研究决定,于2002年9月17日~9月29日举办全省建设系统设区市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省建设厅机关、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第一、二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全省建设系统设区市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法规科(处)负责人;
2、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含调研员、助理调研员);
3、厅直属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的各单位处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邓小平法治思想;
3、行政法治与依法行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9、WTO与依法行政;
10、国家和省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管理、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授课人员和培训方法
1、授课人员:①公用法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授课;②专业法分别由省建设厅领导或有关人员进行辅导。
2、培训方法:为了不影响各单位的工作,此次培训分四期举办。
四、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