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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林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等三部门关于促
进本市林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2002]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计委、市农委、市农林局《关于促进本市林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促进本市林业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了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上海要结合郊区农业结构调整,加大郊区林业建设力度,力争全市绿化在总量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质量上有明显的提高。为此,特提出促进本市郊区林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总体设想
  (一)基本原则
  本市郊区林业建设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走城乡一体、城郊联动发展之路;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把林业建设同提升大都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调整农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把林地建成人们休憩与娱乐的重要场所、动植物的保护地与栖息地。
  (二)目标任务
  本市郊区林业建设要符合上海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遵循生态系统的原则,努力建设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合理配置,林木树种丰富多彩,具有高度自适性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居在绿中”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绿化系统规划》提出的目标,“十五”期间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加快郊区林业建设,力争使上海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9.4%,提高到2005年的20%左右;到2020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十五”期间,本市将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大型片林,道路、河道两侧林带,以及生态保护区林地的建设。
  二、建设机制
  (一)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
  “十五”期间生态公益林建设重点是:沿海防护林、黄浦江水源涵养林及工业区防护林。
  生态公益林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多元化投资建设。
  (二)积极探索大型片林建设新模式
  “十五”期间大型片林建设的重点是:浦江、横沙、佘山、南汇、嘉定—宝山、崇明等六大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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