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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继续鼓励、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发展。社会培训机构的短期培训要以培养初级技能人员或熟练工为主要目标,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招收对象。当前,要以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以达到提高培训人员就业能力的目的。要在继续规范广告、招生行为的基础上,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开展社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评估,规范教学活动,力争在3年内使我省社会培训机构在培训条件、教学管理、培训规模、培训质量以及依法办学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奠定基础。
  (二)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在职业培训中主渠道的作用。各市要大胆探索技工学校办学的新机制,在以培养中级技能人员为主要目标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努力创造条件,开展高级技能人员的培养。技工学校的招生对象也要从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拓宽到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在职、下岗人员。省厅将制定有关发展技师学院的政策规定,现有的高级技工学校可申请加挂技师学院的牌子,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另一方面,要积极承担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任务,努力增强学校的综合办学能力。各市要根据机构改革、产业主管部门撤并的实际情况,根据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对所属技工学校进行必要的布局调整和重组,发挥整体优势。要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提高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后的工作能力,促进稳定就业。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疏通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各市要在市级政府的统筹下,积极为技工学校争取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和经费支持,以保证职业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引导就业训练基地开展再就业培训。随着再就业培训的进一步社会化和市场化,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将进入再就业培训领域,再就业培训的机构也要通过评估和资质认定。各市要引导各级就业训练机构改善培训条件,完善培训功能。要根据各类培训机构的现状,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再就业培训能力,以促进培训人员的职业转换能力的提高。
  (四)指导行业、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各市要督促企业把对本企业职工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企业职工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既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单独或联合设立培训机构,也可与公共培训机构建立伙伴或委托的关系。企业职工培训要加强对一线技术工人的培训,要重实用,重实效。重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以及职业资格的定级、晋级培训。对于经济转型或技术要求较高、而且人员富余的企业,可实行2—3年的职工轮岗脱产培训。通过以上措施,提高职工的素质,缓解人多岗少的压力。同时,要注意发挥行业(行业协会)在职工培训中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热情为企业职工培训工作中的教材、师资、设备等提供尽可能的服务,指导企业建立与培训制度相结合的鉴定考核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并监督企业履行职工培训义务的情况、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情况。对于不履行培训义务的企业,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可向政府申请收取不少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50%的工人培训经费,专项用于指定的培训机构的代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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