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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价格的批复
(浙价商[2002]282号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杭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杭州市自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的请示》(杭价商[2002]12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用水价格分为四类,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经营性用水价格、经营性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各类用水到户价格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构成。
  二、同意适当调整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仍按原定价格执行)。具体各分类用水到户价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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