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常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提名连任的不超过57岁;新提拔进领导班子的不超过52岁。
区人大、政协正职任职年龄界限为63岁,副职(中共党员)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提名连任的,正职不超过60岁,副职不超过58岁(含同级转任);新提拔的应能任满一届。县级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共党员)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提名连任的不超过58岁(含同级转任)。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超过提名连任年龄的,一般转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因人大、政协职数限制安排不了的,可由党委、政府安排适当工作,待满60岁办理退休手续。提名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必须符合《
法官法》、《
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可按比中共党员干部高3岁掌握。为了保持人大、政协工作的连续性,人大正副主任中,应有1至2人能任满两届;政协班子也要配备一些年轻的干部。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达到任职年限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四、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配备要求
抓住换届契机,大力推进区、县级市领导班子年轻化进程。换届时,区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要各有1名;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35岁以下的干部要各有1名。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未达到配备数量要求的,应首先补充年轻干部;重要岗位人选,应首先考虑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要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段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进一步加大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换届,党政领导班子要各有1名以上女干部。
认真抓好党外干部的选配工作。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1名党外干部,人大副主任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政协副主席中的党外干部应多于中共党员干部。
配备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既要从实际出发,不求全责备,又要坚持条件,防止降格以求。本区、县级市没有合适人选的,应通过交流选配。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中没有按要求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市委原则上不予审批。
五、认真选好配强党政正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精心挑选政治上强,知识面宽,思想解放,务实创新;讲究领导艺术,统揽全局能力强,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心胸宽广,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廉政勤政,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正职。注意党政正职的合理搭配和优势互补,增强核心领导力量。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结构,提高班子的整体战斗力。班子中既要有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又要有年轻有为的干部。既要考虑领导成员的个体素质,更要注意整个班子的群体结构,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适应当代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重视选拔具备现代科学文化素质、有组织领导才干和创新精神的高知识层次领导人才,特别是注意选拔一批懂外语外贸、经济、金融、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干部进党政领导班子。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一般应逐级提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领导才能。
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