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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后石电厂4#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后石电厂4#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2]商506号 2002年9月16日)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后石电厂4#机组试生产期上网电价的请示》(华阳[002]总字第0071号)、《关于核定后石电厂4#机组商转期上网电价的请示》(华阳[002]总字第0079号)悉。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4#机组试生产期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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