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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
对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2]554号 2002年9月19日)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提高我院综合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四院[2002]36号)收悉。为了给患者提供一个较舒适、整洁的治疗条件,你院先后投资对内、外科大楼和综合大楼进行了全面改造和装修,添制了设施、设备,使病房环境得到了改善。根据你院报告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内、外科大楼和综合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作如下批复:
  以上价格于2002年9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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