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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开拓电力市场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开拓电力市场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2]商471号 2002年9月10日)


龙岩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龙岩市开拓电力市场电量价格的请示》(龙计价商[2002]1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闽辉火电厂2002年增发计划外电量2500万千瓦时(不含线损)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24元/千瓦时,其销售给闽沪铁合金厂2000万千瓦时和永定众旺化肥厂500万千瓦时的销售价格为0.28元/千瓦时(含电力建设基金2分/千瓦时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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