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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能源特有工种和畜牧兽医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能源
特有工种和畜牧兽医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02]272号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农村能源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及其标准的函》(浙农函[2002]44号)和《关于要求核定畜牧兽医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及其标准的函》(浙农函[2002]71号)悉。经研究,核定农村能源特有工种和畜牧兽医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农村能源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为:初级工每人每工种100元,中级工每人每工种120元,高级工每人每工种140元。
  二、畜牧兽医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为:初级工每人每工种120元,中级工每人每工种140元,高级工每人每工种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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