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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石家庄市国防教育基地的决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石家庄市国防教育基地的决定
(市政[2002]120号)


  近几年来,随着全民国防教育的深入发展,我市一些烈士陵园、革命遗址、旅游公园、科技馆、民兵训练基地、少年军校等场所,经过不断建设和完善,基本具备了国防教育功能,成为对社会开放的国防教育基地。根据《国防教育法》所规定的国防教育基地条件,许多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都达到了“五有”,即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为了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命名西柏坡纪念馆等9个单位为石家庄市首批国防教育基地。被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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