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政发[2002]29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2号)和吉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
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的要求,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和申报认定程序,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全省第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经省政府审定,吉林德大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逐步健全和完善与基地、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挑战和促进农民增收中做出新的贡献。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使其不断壮大规模,增强带动力和辐射力,加快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运行水平。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凡在监测中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不搞“终身制”。具体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由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二00二年九月十日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吉林德大有限公司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大成淀粉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苗苗豆乳(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东旭肉食品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