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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及广西出版总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五)印刷复制管理处。
  承担全区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我区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以及国家限制进口印刷复制设备审核申报;负责全区印刷及复制单位的年检和印刷复制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我区实施印刷复制业的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查处或组织查处印刷、复制单位的违法行为。
  (六)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拟订我区出版物市场区域调控政策、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和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发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设立和全国性出版物展销会、定货会、书市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地方性或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审批;指导、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它重点出版物发行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七)全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广西出版物市场稽查队)。
  对全区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出版物市场信息和动向,贯彻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市、地、县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拟订地方性著作权管理措施;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严重侵犯著作权案件;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代为行使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国家享有的本自治区作品的著作权;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计划财务处。
  承担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落实国家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负责局预算、决算的编报和各项经费的安排与管理;组织协调局系统资金周转等重大财务活动;承担全区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书刊印刷复制业及图书发行业统计工作。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承办新闻出版系统访问交流项目和团组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设立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类似机构的申报工作;审核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来我区展览、展销和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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