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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阳县毛坝乡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阳县毛坝乡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渝府[2002]158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毛坝乡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毛坝乡政府驻地由该乡毛坝村6组迁至白水村2组。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范围不变。
二、
搬迁经费自筹解决,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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