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2002年9月20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李学军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自治区财政总决算及200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建议的报告》,决定批准200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当前财政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
预算法》,从编制部门预算入手,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监督,按照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切实改善预算管理,把自治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税制体制,推进税费改革,逐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
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为明年全面实行《
政府采购法》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