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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2]8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和管理有关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是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各部门在因特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是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共用的信息网络平台。各地、各部门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网站均作为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分站点,通过因特网实现对站点信息的维护和共享。
  (二)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域名为hebei.gov.cn,中文域名是“中国河北”。“中国河北”网站群域名管理必须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同时应遵循以下规范:省政府各部门的域名为hebxxx.gov.cn;各设区市政府的域名为xxx.gov.cn,其中xxx为省政府各部门或各市汉语拼音名称。已有网络域名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可继续使用现域名,也可同时使用两个域名。各地、各部门已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站的,应于2002年9月底前,将站点域名及IP地址报省政府办公厅技术处备案。
  (三)“中国河北”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展示河北形象,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加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中国河北”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其建设和管理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的分站点和信息库建设,由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五)成立“中国河北”门户网站编辑部,具体负责“中国河北”网站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以及与各地、各部门分站点的业务联系。所需人员从省政府办公厅技术处、省经济信息中心内部现有人员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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