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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注重基础数据收集积累,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库
  基础数据的收集积累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目前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已收集了大量基础数据,并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但这些数据远不能满足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需求,因此,各行业、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统一规划、协调,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数据共享的管理办法,按行业、部门的实际需求,有步骤地进行基础数据采集、积累和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库,并确保行业基础数据库与全省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中心数据库互联互通。坚决禁止无序重复投资进行基础数据的收集积累,避免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要注意解决地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机制,解决数据更新维护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地理信息数据的鲜活性,要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市场化运营,建立良性的数据更新体系,完善基础数据库。
  3.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系统建设步伐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建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要实行政府投资、使用国内外贷款和企业自筹相结合,提倡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部门和企业向社会融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按市场经济需求,采用社会化投资,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的模式,集中有限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成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要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有偿服务机制和收费办法,确保系统有足够的运行资金正常运转。要研究市场需求,把握契机,扩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使系统面向社会,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在服务中滚动发展、充实和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建立专业技术开发队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
  数字城市建设需要大批计算机、网络、软件、GIS、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的培养和选拔。要高度重视现有高等院校、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开发公司、GIS研究机构在数字城市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要造就知识化、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不断加强自身的培养和专业培训。各级政府要为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政策上和市场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扶持这些专业公司尽快成长。要逐渐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使专业队伍人员工作安心,生活稳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之中,为数字城市建设储备大量的技术人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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