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水柜、地头水井、小山塘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要坚持以受益区群众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奖励投资政策,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已经对《广西旱地节水灌溉工程奖励投资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对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地头水柜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补助12.5元提高到18元,其他地方由每立方米补助10元提高到12.5元,同时将地头水井、小山塘工程纳入“以奖代补”范围。
小型水利治旱工程群建设要求在2003年3月完成60%的工程量。
(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2002年我区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了部分水利工程水毁严重。各地要尽快修复水毁水利工程,确保2003年度汛安全和农业灌溉用水。今冬明春计划修复水毁堤防61.9公里,修复水毁陂坝81座,修复3座大型、13座中型、187座小型水库水毁工程,修复水毁渠道127公里。
此项工作要求在2003年3月底完成80%的工程量,确保2003年度汛安全。
(五)农村“人饮”工程建设。
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是一项扶贫性质的公益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2000年至2002年中央安排给我区国债农村“人饮”工程建设资金28000万元,地方配套18575万元,要求解决农村129.7万人的饮水困难。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与国家计委、水利部签订了责任书,该责任书要求我区在200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群众饮水解困任务。到2002年7月底止,我区已经完成国债投资7011万元,完成地方自筹资金3481万元,解决农村34.1万人的饮水困难。目前全区农村尚有95.63万人的饮水困难要在2002年底以前解决。
今冬明春“人饮”资金的规模为国债资金20989万元,地方配套15094万元。当前“人饮”工程建设存在资金到位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的建设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检查、理顺好资金运转的各个环节,确保国债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今冬明春计划建成1274处“人饮”工程,解决95.63万人的饮水困难。
“人饮”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在2002年12月底全部完成,2003年1月进行扫尾、验收。
(六)以防渗渠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继续执行防渗渠道“以奖代补”政策,重点抓好水利部安排的11个大型灌区和自治区安排的一批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加快灌区渠系防渗建设,今冬明春计划建设防渗渠道1200公里。
防渗渠道建设任务要求在2003年3月底完成。
五、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