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尚未完成除险加固的36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资金计划已经基本作了安排,2002年底要完成已批复的大王滩、那板、博白温罗、福绵罗田、来宾樟村、横县蓬、融安石门、平乐平日、荔浦大江、恭城兰洞。永福金鸡河、百色浪塘、钦州青年水闸、阳朔久大、象州长椿、港南武思江、武鸣忠党、邕宁英雄、陆川东成、平果达洪江、灵山灵东、扶绥那江、来宾莲花、来宾富饶、钟山花山、柳城安乐、昭平周家、上林南岩等28座大中型水库主体工程除险加固任务。其余大中型水库要完成下达的除险加固任务的80%。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此次大会战计划进行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共373座,到2002年底要全部完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由县(市)负责。为帮助各县(市)加快工作步伐,自治区将按照“任务重、财政较困难的相对多补,任务重、财政较好的县相对少补,任务轻的县适当补,对已经全部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县给予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除险加固所欠贷款”的原则安排投资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直接拨付到各县(市),由各县(市)统筹调剂安排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要求在2002年12月底前完成,2003年1月进入扫尾、验收阶段。
(二)河海堤防建设。
一是重点抓好南宁、柳州、梧州、桂林、贵港等5个中心城市的堤防建设。此次大会战计划动工建设防洪堤17.97公里。其中:南宁市4.82公里,柳州市2.86公里,梧州市河东堤3.7公里,桂林市3.79公里,贵港市2.8公里。
二是推进重点县(市)城区的防洪工程建设。县城城区防洪堤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为主。为鼓励建设防洪堤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完成好并已经启动建设的县(市)进一步加快堤防建设,自治区将对这些县(市)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今冬明春计划完成重点县(市)城区防洪堤30.02公里。
三是标准海堤建设。标准海堤建设继续执行“以奖代补”的奖励投资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的支持,充分发动海堤保护范围内的养殖业主和群众投工投劳。为加快海堤建设步伐,自治区对国债海堤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适当给予补助。今冬明春计划新建和加固标准海堤16公里。
堤防建设任务要求在2003年3月底完成60%的工程量,其中梧州河东防洪堤、合浦西场沙岗海堤要全线完工。
(三)小型水利治旱工程群建设。
今冬明春在桂西北和桂中干旱区计划兴建地头水柜、地头水井、小山塘等小型水利治旱工程5万个。同时加大地头水柜配套工程的建设,引导和发动群众开展改土造田,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充分发挥地头水柜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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