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
水利厅关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55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九届人民政府第7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加快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冬明春开展以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工程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大会战。为确保大会战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坚持水库除险加固分级负责制和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把国家投入、自治区补助与各地各项建设资金结合起来捆绑使用的原则。
(四)坚持自治区补助资金重点向在大会战中工作积极主动、扎实有效的地方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各项建设内容一律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进行申报、建设、监管、验收的原则。
三、资金规模及来源
为搞好这次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自治区筹集11.7亿元资金,支持各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支持各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为补助性质的投入,各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主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
四、主要目标任务
(一)完成1997年核定的三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997年底核定的三类病险水库共有1539座。其中:大型7座,中型52座,小型1480座。目前已经累计完成1130座三类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其中中型23座、小型1107座。尚未完成除险加固的有36座大中型水库、373座小型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