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计收费[2002]1189号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各省辖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科协:
你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活动收费标准的请示》(豫科协青字[2002]1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4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厅文[2002]28号)精神,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现对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科协按照国家要求,统一组织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遵循“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报名考务费。申请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收取实验(上机)费。
二、收费单位收费前,应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三、报名考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发[1996]2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按照省财政厅、监察厅、计委、审计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票款分离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规[2000]24号)要求,实行票款分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