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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紧急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紧急通知的通知
(黑政办明传[2002]38号 2002年9月29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一时期以来,全省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个别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对本地区剧毒急性鼠药、剧毒农药和危险化学品底数不清,没有对非法生产、销售剧毒鼠药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小作坊、黑窝点给予有力的查封和取缔,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确保国庆节期间和十六大前后的安全和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的底数,特别是剧毒品的分布范围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废弃行为,健全登记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药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立即对本地区的剧毒急性鼠药、剧毒农药和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非法生产、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和集贸市场摊点以及流失在社会上的剧毒化学品。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实际,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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