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系统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要充分认识建立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视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省建设厅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进度。9月30日前,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将监管信息系统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统一标准,加强规范,提升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水平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是整个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最基础的环节。省、部要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各种业务管理原始数据和信息,对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实现有效监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数据库,是整个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照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数据标准,完善数据库建设,使用全省统一的公积金监管软件。
(三)充实人员,落实资金,为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把系统建设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尽快把熟悉业务、懂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一线,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各市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设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所需费用,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合理解决所需资金。
四、系统建设的进度
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按照以下阶段分步实施: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9月30日)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所需资金;按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要求,完成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与省、部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衔接的技术处理。
(二)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完成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管信息系统所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等的购置;落实办公场地、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人员。
(三)联网测试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数据专线的申请;省级与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实现部分市向省级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传输数据;向建设部申请联网测试。
(四)试运行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