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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郑州市夜景照明工程电价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郑州市夜景照明工程电价的批复
(豫计价管函[2002]354号 二00二年十月八日)
省电力公司:
省电力公司《关于郑州市夜景照明工程电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在郑州市夜景照明工程指定范围实施平谷电价,具体如下:
一、
郑州市夜景照明工程,在相应分类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平谷电价,每天0:00--8:00时为谷时段,8:00--24:00时为平时段,谷时段执行电价为正常电价的一半,平时段仍执行正常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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