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加快
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计委《关于加快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的若干意见
建设上海国际汽车城,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上海“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确立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优化本市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提出关于加快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通过对现有政策资源整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开发成本,加快上海汽车城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进程,形成与上海国际汽车城相适应的一流硬件条件。
(二)通过争取国家鼓励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强政策聚焦,鼓励本市汽车整车与零部件研发生产、汽车展示博览、汽车贸易与物流、汽车科普教育与汽车服务、汽车文化体育与休闲旅游等与汽车产业相关的项目向上海国际汽车城集聚。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建成上海国际汽车城。
二、汽车研发与生产
(一)对入驻上海国际汽车城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以及产学研联合体,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按照本市有关鼓励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规定,予以享受有关优惠与扶持政策。
(二)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中,相关的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水平升级和检测认证技术创新的项目,经市经委认定后,可享受本市技改贴息或“国产化基金”的重点扶持政策。
(三)对入驻上海国际汽车城的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其进口自用仪器、仪表及其附件等,由上海海关按科教用品的有关规定予以免税。
(四)对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的汽车电器系列产品的制造,可予以享受嘉定区重点扶持特色产品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对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中涉及的工业“三废”迁建治理项目,经市经委认定,予以优先享受市政府中心城区工业“三废”迁建治理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