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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全省建设系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三方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制度、工资收入分配、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劳动关系问题的影响,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设。
  (二)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
  (三)参与对群体性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建设产业工会和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
  (五)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劳动关系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四、三方会议的工作原则
  建设系统省级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市级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三方会议。
  三方会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
  (二)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三)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
  (四)平等协商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推行三方会议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建设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组织。
  (三)突出重点,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工作。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
  附件:福建省建设系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构成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建设工会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福建省建设系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构成员名单

  一、三方会议领导成员:
  主 席:翁玉耀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席:周武进 省建设厅副总工、建筑业处长
      吴幼麟 省建设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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