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2]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头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汕头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的紧急通知》(粤办明电[2002]26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行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核定点和工商注册登记、产品生产经营许可、包装和储运、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处置、中毒人员救治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遏止危险化学品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已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有毒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深入、彻底的整治。一是对本地区流失在社会上的剧毒急性鼠药、剧毒农药和危险化学品进行彻底清查清缴、集中管理;二是对非法生产、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以及集贸市场摊点和游商游贩坚决予以查封、取缔;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从重从快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整治方法和职责分工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专项整治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整治市场秩序社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经贸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省的部署,从现在开始至11月12日重点对有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具体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