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整顿和规范
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冀建房[2002]358号)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秦皇岛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
按照
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和《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要求,各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已进入自检阶段。从10月中旬开始,省直有关部门将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认真贯彻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知精神,抓紧做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自查工作。
二、要认真受理、查实举报和投诉,集中力量抓紧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三、请各市于9月30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报告报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
四、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定于10月11日开始,检查具体方案附后,请各市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为保证全省检查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省检查组的联络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联系电话:0311-7904551。
附件: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方案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总体布置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落实,了解各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决定10月11日至30日对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