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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省政府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工作的评议意见

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省政府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
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工作的评议意见
(2002年9月27日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郭庚茂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并邀请63位人大代表共同进行了评议。在此之前,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至8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为这次会议的评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宣传,社会各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条例》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三是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实现我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和服务。四是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措施,改进作风,推行政务公开,承诺公示,简化办事程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在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和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大。今年上半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占全省GDP总值的35%,纳税同比增长15%。会议指出,省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对成绩估计过高,应该看到,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相比,尚存在相当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仍有一部分同志对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缺乏深刻认识,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思想上不够坚定,在服务和管理方面认识不到位;二是发展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一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差,“三乱”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侵犯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够,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三是管理机构重复交叉,部分执法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工作形不成合力;四是执法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对法定的职工社会制度不落实,劳动安全隐患多;五是引导和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加强管理、重视诚信,克服某些不法行为做得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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