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撤地设市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按照李主席关于撤地设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建设好城市、管理好城市;要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培育企业作为经济工作和政府工作的中心。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在本地区发展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境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到河池发展三资企业,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从而培育工业和农业的龙头企业及商贸、流通、服务等方面的龙头企业。
(四)要切实抓好撤地设市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在撤地设市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廉政建设,把河池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为人民拥护、老百姓满意的政权机关。
三、会议强调,要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继续抓紧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会议特别强调,要深刻理解李主席在贺州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上关于“如果建市后,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削弱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了,撤地设市就是不成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
(一)要进一步重视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河池地区撤地设市后,尽管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绝不能削弱对农业的领导。要重视农业,把农业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领导精力、干部力量的投入,技术投入、资金投入都要增加;要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有效地保护和不断地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定位,突出发展种养业,构建具有河池特色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具有山地特色的生态型高效经济作物,如桑蚕和地方特色的山地水果、蔬菜、茶叶、瓜果、药材以及山地特有的、有保健长寿功效的作物,进一步提高高效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养殖业,通过品种改良和广大农户的规模化养殖,使具有河池特色的香猪、肉牛、山羊、瑶山鸡、银鱼、剑鱼实现规模化发展。以退耕还林为契机,大力发展核桃、板栗、山楂、酸梅、八角、任豆树、木豆树、速生桉、相思树等经济林,把退耕还林与结构调整、养殖业的发展、产业化的推进、沼气池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如缫丝加工、印染和山葡萄、长寿食品、林产品以及香猪、肉牛、山羊的加工等。大力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区内外各种大型建筑工地、各类企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多方面发展。
(三)要适应新变化,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扶持方式。做好“三个适应一个坚持”,即适应“市带县”的新体制,把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确保城市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发展城市经济,不断增加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适应农业新阶段的变化,创新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式和方法,要由过去通过计划和领导意志安排生产,转变到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上来,要由过去行政指挥、强迫命令、转变到信息引导、优化服务、典型示范、龙头带动上来,要由过去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转变到以农民投入为主,财政投入为辅,广泛吸取民间资本投入的多渠道投入农业的轨道上来;适应国内各大中城市开始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入世后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新变化,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安全的农产品产销经营体系,引导农民生产安全、卫生、优质的农产品;坚持对农民执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运用世贸组织的“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支持农民,扶持农业,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全面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