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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厅关于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5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每件不超过200元;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不超过1000元。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每件500--1500元;
  2、起诉阶段每件500--2000元;
  3、一审案件每件1000--4000元;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减收费;
  6、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二审案件收费标准1000--5000元;
  7、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二审案件收费标准可以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四、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1000元;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行政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可以在以上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1000--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民事案件标准协商收费。
  六、担任法律顾问
  1、顾问费每月每家1000--5000元;
  2、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签约内容以外的各类案件按照前述标准协商收费。
  七、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1000--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收费。收费标准计费费率见附表。
  
  附表:

河南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


  争议标的分类        收费标准费率
  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  3%以内
  10-50万元(含50万元)     2.5%以内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以内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5%以内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以内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7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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