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韶关发电D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粤价[2002]324号 二00二年十月十八日)
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我局《关于重新测算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2]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对韶关发电D厂的上网电价重新审核,现核定韶关发电D厂的上网电价为344.9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下同)。调整后的电价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该厂的上网电价按419.99元/千千瓦时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