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闽建建[2002]80号 2002年11月7日)
各市(县、区)建设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市政园林局:
2002年10月14日福建省建设厅印发了闽建建[2002]74号文通知,就建设系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与考核工作,进行了布置与安排,根据目前培训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应各企业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拟增加第七、八期培训班。现将第七、八期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考核办法以及培训工作要求,按闽建建[2002]74号文要求执行。
二、第七、八期培训考核时间、地点:
1、第七期:2002年11月13日~15日(2002年11月13下午2:30~6:00报到);
2、第八期:2002年11月25日~27日(2002年11月25日下午2:30~6:00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