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政法管理
干部学院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2]费553号 2002年10月15日)


省司法厅:
  你厅《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申请核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悉,鉴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解决新招学生的住宿间题,租用了省水产学校、省军区第六干休所学生宿舍3幢,成本费用较大,经研究,现就该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由原水产学校教工宿舍楼改造成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套房内每间安排入住学生不得超过6人。
  二、原水产学校学生楼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年,每间宿舍安排入住人数不超过8人。
  三、原军区第六干休所的学生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年,每间宿舍安排入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