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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待宰生猪存栏保管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待宰生猪存栏保管收费标准的批复
(琼计价管[2002]1164号 2002年10月23日)
东方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收取待宰生猪存栏保管费的请示》(东价字[2002]15号)收悉。鉴于你市食品公司投资改造的生猪存放栏已投入使用,并为生猪经营者提供生猪保管服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市食品公司生猪屠宰点待宰生猪存栏保管费标准为每天每头收费最高不超过3元。
二、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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