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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2]98号)


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省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省粮、果、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已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已从满足数量向质量安全转变。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消费者因食用有机磷、“瘦肉精”等有害有毒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我省部分出口农产品也因有害有毒物质含量超标而遭国外拒收、退货、销毁、索赔或撤销合同,损害了我省农产品在国际上的声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极大关注,成为制约我省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安全生产规程到农产品市场准入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保障,是有效防止有害有毒物质残留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 防止发生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既是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也是我国各级政府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贸易摩擦的迫切需要,更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包括了对水、土、气等产地环境,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种植业、畜禽产品等方面的监督检测,下同)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检验检测的重要技术执法体系,担负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农业依法行政、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
  从2003早起,力争用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以省、地级市农产品质检机构为中心,县(市、 区)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菜篮子”产品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为依托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包括省和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蔬菜、水果、畜禽等鲜活农产品产区和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建立起以“广东农业信息网”为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平台为龙头、地级以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网为骨干、鲜活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站为基础的“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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