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服务业的重大带动作用。深化土地、户籍、投融资等制度改革,突出地方特点,集中力量优先建设县城及中心镇,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使之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集中精力抓好10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镇、40个省定重点镇和一批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七、广辟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使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增长潜力大的行业尽可能地增加就业机会。
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制定落实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农业服务、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工商、城管等优惠政策,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鼓励实行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的就业形式,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资金扶持、购买培训成果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多种形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健全人才、劳动力市场,制定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整合供求信息资源,促进人才、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充分挖掘全社会培训资源,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培训、资格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八、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
引导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转变消费模式,促进个人服务消费由自给型向社会型转变,消费方式由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潜在需求巨大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非义务教育、社区服务等消费。
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简便手续。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形式。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引导居民增加消费预期,合理安排消费结构,增强即期消费。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消费安全性。加快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拓宽消费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