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发[2002]4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市委组织部 市农办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了巩固和深化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保证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村党支部(含村党委、党总支,以下统称“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和“49100”帮扶工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特别是通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村级领导岗位,村级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明显改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但在新的形势下,村级组织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村级班子和干部中有的缺少责任意识,缺少领导经验,缺少发展思路,缺少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有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不强,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工作不规范;有的组织观念淡薄,村“两委会”关系不够协调;少数地方对村级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指导不力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政为民,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围绕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村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