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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所聋儿康复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儿童康复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日期:2005年4月19日 实施日期:2005年4月19日)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残疾人康复教育
培训所聋儿康复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行字[2002]238号 2002年11月5日)


省民政厅:
  你厅《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省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所聋儿康复培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请示》(黑民福函[200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厅所属省聋儿康复中心在过去一年中,投入资金改善教学条件,使培训教学效果显著提高的实际情况。为保证聋儿康复事业更加有效进行,确保《全国聋儿康复“九五”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经研究,现对省聋儿康复中心聋儿康复培训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培训费:每人每月500元(包括语言、听力训练费、听力检测费、教材及档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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