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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03省道金华收费站与义乌收费站合并等事宜的抄告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03省道
金华收费站与义乌收费站合并等事宜的抄告单
(浙办[2002]第85号 2002年11月1日)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
  为适应城市化发展,减少公路收费站点,便于车辆通行和通行费征收管理,省政府同意:
  一、03省道金华(王牌)收费站与义乌(吴店)收费站合并,在金华与义乌交界处即03省道K147+824处设立03省道金义收费站。该收费站由金华市与义乌市共同管理,各自单向收费,即义乌往金华方向车辆通行费由金华市收取,金华往义乌方向车辆通行费由义乌市收取。
  二、金义收费站收费标准:义乌往金华方向的车辆通行费标准按新标准乘3执行,金华往义乌方向的车辆通行费标准按新标准乘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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